元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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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規劃委員會今日(星期五)公布元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3)的修訂項目,以便在西鐵元朗站上蓋及相關的公共交通交匯處作商業或住宅發展,及在區內進行其他住宅和社區設施發展。

  其中一項主要修訂,是把位於西鐵元朗站預留土地及毗連地方一幅約四點六五公頃的土地,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交匯處」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專用範圍」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土地,改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以便在車站上蓋及相關的公共交通交匯處進行擬議的商業/住宅發展。

  另一項修訂涉及把第十六區寶業街一幅約零點七公頃的土地,由「工業」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1」地帶。

  而一幅佔地約二點三七公頃、在第十二區位於下攸田村以北的土地,已由「住宅(乙類)」地帶,改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兩幅土地均打算用作私人住宅發展。

  為滿足元朗新市鎮第十二區對小學學位的需求,一幅在該區下攸田村以北面積約零點七四公頃的土地,由「休憩用地」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以發展一所小學。

  修訂亦包括把位於朗邊臨時房屋區與元朗輕便鐵路總站之間的擬議輕便鐵路系統刪去。

  就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中註釋作出的修訂,包括把「住宅(乙類)」地帶「註釋」的「備註」,納入「住宅(乙類)1」地帶的發展限制;修訂「綜合發展區」地帶「註釋」的「備註」,以便納入有關總綱發展藍圖須包括交通影響研究及排水影響研究的規定;以及對位於第四、五、十二及十五區的「綜合發展區」地帶施加的發展限制。

  經修訂的大綱核准圖(編號S/YL/4)由現在至十一月四日,可在下列地點查閱:

* 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五樓規劃署;

* 葵芳興芳路二百二十三號新都會廣場第一座十一樓屯門及元朗規劃處;及

* 元朗青山公路二百六十九號元朗民政事務處大廈元朗民政事務處。

  任何受修訂項目影響的人士,可在十一月四日或以前,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提交書面反對,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五樓。

  該圖則於香港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二十三樓地政總署測繪處及油w地彌敦道三百八十二號地下測繪處九龍地圖銷售處發售。

一九九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