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行政長官出席立法會

***************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行政長官:

(a) 在本立法年度,會否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出席本會會議,就政府的工作答覆本會議員向其提出的質詢;若然,詳情為何;

(b) 有否計劃每次到北京述職後,向本會發言及答覆議員的質詢;

(c) 有否計劃在發表本年度的《施政報告》後,在不同地區舉行答問會、直接收集市民的意見;及

(d) 有否計劃作其他安排,以期直接向本會及市民交代政府的工作;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a) 行政長官會在適當的時候,出席立法會會議以便解釋並回答議員就政府工作所提出的問題。根據初步的構思,行政長官預計會於今年十月就施政報告發表後、明年二月財政預算案發表前及六月期間出席立法會的會議。行政長官更會通過不同的渠道和議員保持聯絡,包括不時約見議員和各政黨。

(b) 除非行政長官認為有特別需要,他目前未有打算於每次到北京述職後,出席立法會發言或答覆議員的問題。

(c) 一九九八年施政報告的宣傳活動仍在籌劃階段。行政長官將考慮所有收集市民意見的渠道,包括地區答問大會,然後作出決定。

(d) 除出席立法會會議,以及在每年發表施政報告後向市民解釋政策外,行政長官還有很多不同的機會接觸社會各階層人士,包括會見新聞界、參加電台或電視節目以及巡視各個地區和探訪不同團體、服務單位。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