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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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尋找暑期工的學生應慎防墮進職業陷阱,並應熟悉基本的勞工及工業安全法例,保障本身的權益及安全。

  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就業服務)曾凱蓮在今日(星期二)舉行的新聞簡布會上,提醒學生注意下列六點,以免墮進職業陷阱︰

* 遇到可疑的招聘廣告,特別是無需技能或學歷,但薪酬優厚的職位時,應加提防;

* 面試時,應留意所提供的職位資料是否與事實相符;

* 避免接受可能涉及不道德行為或違法的工作;

* 應小心簽署任何合約;

* 如僱主要求現金擔保,或要求求職者支付現金作訓練用途或購買貨物時,應審慎考慮;

* 如有疑問或困難,應立即諮詢父母、升學就業輔導教師或有關機構。

  為了進一步提醒年青人留意可能遇到的職業陷阱,勞工處擇業輔導組將於五月底為青年中心負責人安排一個講述職業陷阱的簡介會,並會協助他們安排有關活動。

  至於對暑期工的法例保障方面,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勞資關係推展)李招曼玲說,暑期工若以連續性僱傭合約受僱,他們便可享有僱傭條例下所有的權益及保障。

  她解釋說:「僱員如在某指定日期前,已為同一僱主工作四個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十八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僱傭合約。」

  勞工處已製備兩套錄影帶,分別介紹職業陷阱及僱傭合約給予僱員的權益及保障。有興趣的暑期求職者,可與兩間分別設於灣仔修頓中心及旺角政府合署的職業資料中心聯絡。

  鑑於大部分與暑期工有關的工業意外均涉及操作機器、人體下墜及處理炙熱或腐蝕性物質,副首席職業安全主任(推廣)何鐵英勸諭學生不應擔任這些有潛在危險的工作。

  他說:「暑期工求職者不適宜操作木工機器、處理化學品、有毒物質或工序與火有關的工作,因為他們並沒有接受正式訓練。」

  未滿十八歲的人士,不可操作任何由機械推動的起重機,更不可為起重機操作員擔當訊號員。他們亦不可在工作場地內清潔機器的危險部分。

  此外,法例亦禁止未受訓練的年青人在地盤內工作。

  何鐵英說:「有意在飲食場所工作的學生必須加倍小心,避免受傷,因為他們可能需要在濕滑的地面上使用尖刀或炙熱的煮食器具。」

  他補充說:「暑期工亦須熟悉工作場地的逃生通道及注意防火安全措施,以便在火警發生時,能適當地作出應變。」

  勞工處已印備不同的小冊子,分別向暑期工求職者介紹職業陷阱、勞工法例及工業安全,有關的小冊子已放置在勞工處各分區辦事處,以供索取。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