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採取嚴厲措施打擊盜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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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局局長周德熙今日(星期五)表示,政府會採取更嚴厲的措施打擊盜版活動,藉以保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際聲譽和香港市民的整體利益。

  周德熙今午在一個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記者會上說,工商局將會研究及考慮一系列打擊盜版活動的新措施。

  該等措施包括:

* 將涉及盜版活動而被定罪人士的財產充公。

* 向用作非法盜版活動的場所包括店舖和工廠發出封閉令,使它們在某一段期間內不能租售。

* 探討成立一個版權核實資料庫的可行性。

* 加強與警方合作。

* 引進一些法例,使購買盜版光碟作為最終的用家的人也須負上法律責任。

  周德熙說,工商局正研究上述措施的可行性,仍未有任何結論。部分的建議明顯地具爭議性,單在局內亦需進行審慎的研究。

  他強調,應重視教導消費者認識到購買盜版光碟相等於購買賊贓。購買盜版光碟是不道德的,因此市民不應這樣做。

  他說,法庭已向盜版者加重判罰,他歡迎這個發展。

  就即將公布的美國特別三零一報告,周德熙表示,如果香港仍然被列入「一般監察名單」,政府將會非常失望,因為這行動是不合理的。

  出席記者會的還有海關關長李樹輝,他強調海關對打擊盜版活動的決心和努力。

  政府打擊盜版活動的措施如下:

(一) 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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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過去十個月內,我們陸續引進了多項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

* 我們在一九九七年六月生效的《版權條例》中,增訂法律條文,以加強海關打擊盜版活動的能力。這些條文包括向版權擁有人提供檢獲的盜版產品的樣本、規定海關可沒收檢獲的涉嫌盜版產品、容許作出更多推定以助提出檢控,以及修訂和闡釋使用誓證的規定。

* 盜版活動的罰則,在修訂版權條例時大大加重。最高刑罰是入獄四年及每件盜版物件罰款五萬元。如果生產盜版物件,則最高刑罰是入獄八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 在去年十二月,我們修訂了《進出口條例》附屬法例,規定進出口製造光碟的機器必須領牌。

* 《防止盜用版權條例》已於三月底通過,所有生產光碟者須向海關申請牌照,和所有在本港生產的光碟須印上來源代碼。海關會不遺餘力地在來源層面防止盜版行為,確使不法光碟生產商不能有機可乘,侵佔創作者的努力成果。

* 無牌在本港生產光碟或偽冒光碟生產商的來源代碼,初犯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入獄兩年,再犯者最高刑罰加倍至罰款一百萬元及入獄四年。

(二) 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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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例的成效,取決於執法行動是否能配合。

* 在零售層面,香港海關不斷進行全港突擊搜查行動。這些突擊搜查遍及全港各商場,包括各零售盜版物品黑點。

* 在一些零售黑點,海關人員幾乎每日都會監視商場內的活動,並在適當時候進行突擊搜查。

* 海關在一九九七年六月新的版權條例生效後,已大力加強打擊各種盜版活動。在一九九七年共檢獲超過四百五十萬隻盜版光碟,總值一億四千多萬。而一九九八年首四個月海關再加強掃蕩零售黑點,已檢獲超過五百七十萬隻涉嫌盜版光碟。那些惡名昭彰的零售商場在嚴厲行動中已大為改善;而海關會繼續掃蕩其他黑點,更有效和主動地保護知識產權。海關會視乎情況需要,聯同警方和其他政府部門,合力採取執法行動。

* 在分銷和進口方面,海關突擊搜查了多個儲存倉庫,檢獲大批盜版製品,並在各邊境管制站加強執法行動。在進行監視和搜集情報方面,海關與警方一直緊密聯繫,互相協調工作。此外,海關和警方亦與例如美國聯邦調查局等其他執法機關,維持密切聯繫,以打擊盜版活動。

* 執法打擊盜版活動,當然需要大量人手。在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九年的五年間,香港海關轄下版權及商標調查局的人手會增加一倍(從一百一十七人增至二百三十七人),以便加強其在情報搜集、監視、邊境堵截及檢控方面的能力。這會令版權及商標調查局成為區內其中一個最強大的知識產權執法機構。

(三) 公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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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遠來說,使公眾認識和尊重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對我們保護知識產權的努力至為要緊。

* 知識產權署已在互聯網上設立主頁,以便向本港市民及海外人士提供有關香港保護知識產權的資料。知識產權署的校園探訪活動,自去年九月起,已探訪大約九十間中學和二萬五千名學生,向青少年解釋知識產權的作用。

* 在這一方面我們會再接再厲,與業界合作,務求讓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加入反盜版行列。

(四) 與內地知識產權執法機關加強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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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明白與內地知識產權執法機關加強聯繫和合作,對制止盜版商品進入特區,是極為重要的。

* 我們已與廣東省的知識產權執法機關設立指定的聯絡站,亦與深圳特區進行同樣的工作。

* 我們亦與內地達成協議,同意彼此交換資料和情報、安排互訪和研討會,並因應情況需要,在邊境採取聯合執法行動。

* 我們已安排一連串的高層互訪和研討會,並會繼續舉辦有關活動,以加強與內地知識產權執法機關的合作。

(五) 與版權擁有人的聯繫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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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在宣傳和教育方面我們需要與業界合作外,版權擁有人的合作對我們成功提出刑事檢控,也至為重要。因為知識產權所有人必須給予充分合作,提供足夠證據,證明版權確實存在及為其擁有。

* 儘管海關負責刑事執法工作,我們亦鼓勵知識產權所有人主動保障他們的產權,透過法庭向侵犯版權者採取民事行動。我們相信採取嚴厲的刑事制裁,加上版權擁有人的民事行動,打擊盜版的工作會取得最大的成果。

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