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各公務委員會及其他名表
各委員會及管理局等 各委員會及管理局等
輸入資料 回到目錄
民事編制
各委員會及及管理局等
與民事編制有關之其他名表
索引

公務員醫療及牙科診療常務委員會

(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委任)

諮詢處: 香港中區政府合署西座政府總部
公務員事務局服務條件事務部

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 2 (當然主席)
衞生署代表兩位
醫院管理局代表一位
食物及衞生局代表兩位
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代表六位
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代表五位
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代表四位
警察評議會職方代表三位
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秘書 (當然委員)
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秘書 (當然委員)
第一標準薪級公務職評議會員方秘書 (當然委員)
警察評議會職方秘書 (當然委員)
公務員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服務條件)(當然委員)

當然秘書:高級行政主任 (服務條件)1 (當然委員)
(電話:2810 3082)

職權範圍

檢討為公務員提供之醫療及牙科診療福利是否足夠,並
就此事向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


[上一頁]